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16日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烨代理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注重政治引领、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服务保障区域发展,助力平安酒泉建设,拓展检务为民工作,推动“智慧检务”成果转化,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