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选聘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监督工作,发挥专家智慧,借助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选聘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在线彩票网站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我市市情、社情、民情,热心人大工作,能够胜任人大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专业性要求。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领域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民事、行政、刑事、经济等工作领域享有一定声望;经济项目工作者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从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应当具有10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
(四)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党纪、政纪及行业执业规定,个人政治品行、职业道德、社会信用良好,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任务
(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对年度司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围绕本市“一府两院”实施司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决议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供相关意见建议。
(三)配合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涉及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
(四)参与市人大开展的司法监督议题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并对其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案件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监督意见;
(六)承担培训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人员的相关任务;
(七)其他需要咨询的有关法律服务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聘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来征集人选。
(二)初核。本届常委会拟选聘13名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对推荐人选信息进行汇总,依据选聘条件、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初审,确定人选。
(三)考察。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对其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函调、考察等方式进行认定,提出拟聘候选人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四)聘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审查审议。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酒泉市司法监督咨询专家聘书,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四、待遇及其它
司法监督咨询专家任期五年,届满后自动解聘。相关待遇参照《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咨询论证经费保障办法执行》。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联系、管理服务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司法监督工作的专业性,本次选聘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委党校、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清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担当尽责,密切协调配合,把握时间点开展好宣传工作,鼓励高素质人才报名参加。
(二)按照选聘工作要求,在推荐报名过程中各单位要公正、公开、透明,不弄虚作假,把好人选关口。
(三)报名人员需填写《酒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报名登记表》(表格请登录“酒泉人大”官网下载,/),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执业证件等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以及与履行司法监督咨询工作能力相关的工作成果(电子版),(单位推荐人员须经所属单位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21日前一式三份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7—2612567
联 系 人:周雪梅 18139776111
邓海涛 15193705335
附件:酒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报名登记表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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